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促进风清气正网络环境

  • 您的位置:
  • 教工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4-04-17 15:00:28

发布者:design

        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4月17日必赢中国官方网站教工党支部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B311会议室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活动。  
          
        通过学习明确了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工党员在网络环境中要坚持“八项不做”。
        一、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党的领导是我们前行的灯塔,我们要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不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讲座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二、不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党政机关微信群是展示、交流、沟通工作的平台,在微信群转发淫秽图片,既破坏了网络环境危害他人身心健康,又违反了工作纪律, 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三、不散布传播谣言。互联网时代,党员干部尤其要认清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四、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都有此类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五、不用微信红包拉票贿选。去年年底以来,全国各地查处了多起村和社区换届选举期间发放微信红包进行贿选的案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其发放背景、时间节点和目的。既不逢年过节,又无喜庆之事,且在换届选举的特殊时期,其红包打赏背后的拉票用意不言自明。发放此类红包应当慎之又慎!
        六、不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在微信上,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内容绝对不能乱发,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信息网络时代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稍有不慎就是违纪违法行为。
       七、不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开网店、做微商同样属于从事营利活动,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身为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这样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八、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错误言论。
        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时,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Top